2008-10-18

只不过是擦枪走火罢了

社会法则可以理解为法律,生命的尊严,有秩序,等等;而自然法则可以理解为弱肉强食。自然法则源于人的本性,从根本上来说,人是动物性的。社会法则是为了制约自然法则而出现的,在其间有一种平衡。当这种平衡被打破的时候——大多数的打破瞬间,自然法则处在跷跷板的高端。这之后,社会法则下的人们往往开始焦头烂额的在寻找一种叫做理由的东西,而试图用社会法则来诠释这些自然法则下发生的事情,常常是一种徒劳。

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那样,有个人离开这个世界了。这种非常六加一,常常能够引来很多很多的眼球,再加上一些善于揣度人心的形容词,漫天流窜的只言片语瞬间蔽了日,谈资便越发丰富了起来。然而很显然的是,健忘是我们的老朋友,也是百度的。几天内大家或许还愿意谈论一下,几个月就没有谁会记得了,百度也是,更不用说几年了。既然如此,何必不忘?我知道不作为代表愚蠢,然而盲目作为则更加愚蠢。

我也知道人之所以被称为高等生物,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人有了理性,区别于动物性。理性被推崇,动物性被遗忘,拿来做做文章,门面倒还像个样子,可是这隐不去人性中的小。我的同情太少,所以不会给其中任何人,我推崇自然法则并不意味着我喜欢以暴易暴,我只是觉得,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是有原因的,每一个结果也是如此,所以我理解为这只不过是一次自然法则在执行物竞天择过程中对社会法则的擦枪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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