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穷得只剩下钱
2010-09-26
做一个流氓绅士
早年间读《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开头是露西小姐来到了佛罗伦萨,她的房间看不到阿诺河,在餐厅吃饭时,她和夏洛特小姐抱怨,老乔治这时候走上前来,说要把自己的房间让给露西小姐,夏洛特拒绝了这个建议,她暗想:这个老乔治怎么如此没有礼貌如此粗鲁呢?按照我那时候的无产阶级价值观,我觉得夏洛特小姐太假模三道了,人家把好房子让给你们,你非但不领情,还瞧不上人家。老乔治是助人为乐的雷锋啊。后来,我去了佛罗伦萨,看到了阿诺河,我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老乔治的确粗俗,社交礼仪中的首要一条是,别人的谈话最好能做到充耳不闻,更不要贸然上去搭话。
后来,我越来越认同腐朽的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我读老毛姆的小说《宝贝》,这故事说的是一英国绅士,找到了一个称心的女佣人,能把她的皮鞋擦得很亮,知道客人都喜欢什么酒。某个夜晚,绅士和女佣一起出去看了场电影,还吃了顿晚饭,还跳了舞,更糟糕的是,回到家还打了一炮。第二天早上,绅士醒来,还好,女佣没躺在床上,她早就出去料理早餐,从她的表情上看,头一晚上什么也没发生。绅士原本已打定主意要解雇女佣,见她处事得体,也就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年轻时不喜欢老毛姆这类讲人情世故的小说,总觉得那些讲人情世故的小说是二流的,我也不喜欢《傲慢与偏见》,好像就是在听一个老娘们儿絮叨,那时候喜欢史诗般的《悲惨世界》。这样的结果就是,我变成了一个不通人情的书呆子。后来,我看利维斯教授评点英国小说,才明白所谓"人情世故",懂得"怎么做人",这门学问叫"道德哲学"。而伏尔泰说,英国诗人的伟大功绩就是他们深刻有力地处理道德观念,这里所说的"道德"两字,并不是我们说的道德说教,"怎么生活"这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道德观念。当然,我得承认,我也会背诵《简·爱》里那段著名的台词,也曾将《简·爱》这本书当成礼物送给女同学。我也的确目睹了很多女人从《简·爱》中吸取力量,为自己的尊严和平等忍辱负重,踏踏实实的工作。如果一本书的道德理念都是这样正面、积极、简单的被吸收,如果一个丫头只凭借一本《简·爱》就知道该"怎么生活",那利维斯教授就不用写那本《伟大的传统》了,在这本文艺理论著作中,利维斯非常推崇的作家是乔治·艾略特。
乔治·艾略特有一个故事,讲一个叫布尔斯特罗德的先生,年轻时不诚实,和一个上岁数的女人结婚,多年后她的欺骗行为败露,社会地位一落千丈。他的夫人没有嫌弃他,两个人又耻辱又孤独的活下去。这个故事有点儿像唐骏先生,"他与我们的距离远非我们洋洋自得的相信的那样遥远"。利维斯教授赞赏的是乔治·艾略特的笔调,"她又是绝顶聪明且有自知之明的人,因而太过谦卑了,纵使她要讽刺,也不可能超过偶尔为之的程度"。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出了一身冷汗,谦卑、自知之明,纵使讽刺,也不超过偶尔为之的程度。
对于如何做绅士,英国《GQ》的主编曾经写过一本书,中文翻译过来叫《绅士的准则》,我倒觉得,毛姆的《刀锋》和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更有助于我们思考怎么假装成一个绅士。他们帮助我们去见识形形色色的人,微妙的场景,表面平静而又暗涌波澜的关系。如果我们的无产阶级的本色太厚实,难以摆脱,我们也有望成为一个流氓绅士。老英国小说能教给我们的东西太多了,而新派法国小说只能让我们假装自己有文化。
2010-09-22
你别想太多了
2010-09-21
周年纪念
《The Way I Am
If you were falling, then I would catch you
You need a light, I'd find a match
你若跌倒,我接住你
你若需要光,我有火柴
Cuz I love the way you say good morning
And you take me the way I am
因為我,好喜歡你對我說早安的調調
因為你
If you are chilly, here take my sweater
Your head is aching, I'll make it better
你若冷,拿我的毛衣穿
你若頭疼,我來幫你止痛
Cuz I love the way you call me baby
And you take me the way I am
因為我,好喜歡你叫我寶貝的調調
因為你
I'd buy you Rogaine when you start losing all your hair
Sew on patches to all you tear
開始掉頭髮了嗎,幫你買生髮水試試看
傷心的哭了嗎,我會縫補你的心
Cuz I love you more than I could ever promise
And you take me the way I am
因為我,從來沒有這麼愛過的愛著你阿
因為你
You take me the way I am
You take me the way I am
你就是愛上了這樣子的我阿
你就是愛上了這樣子的我阿
2010-09-20
民国天乳运动:女性“裸奔”要求解放胸部
女人胸前那点旧事
———民国时期天乳运动的前前后后
旧时的缠足和束胸,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但中国女性的解放,的的确确就是从胸部的解放开始的……
1
束胸曾经是"时尚"
中国古典审美意识里,美的胸乳,都像尤三姐那样的"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含而不露;好的胸乳,是小乳,古人又称丁香乳。所以女子不但不隆胸,反而束胸。
张爱玲曾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乳:"她的不发达的乳,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像有它自己的微微跳动的心脏,尖的喙,啄着他的手,硬的,却又是酥软的,酥软的是他的手心。"
从宋代开始直至鸦片战争,社会对女性的控制,逐步加强。女子衣衫蔽体,束胸缠足,一不怕暑,二不怕苦。为保名节,"乳疡不医",虽死犹荣。要说,这也是民国前的一种"时尚"吧。
这些传统在20世纪初被中断,西方的"乳房崇拜"漂洋而来,落地生根。
即使如此,民国初女人的身体是不能外露的,即使是睡觉,也要穿着长过膝盖的长背心。一种以平胸为美的审美观,令女子都以帛束胸。但是,一些追求个性解放的女人开始试穿一种小马甲代替捆胸的布条。小马甲最初在妓女中流行,随后良家妇女也逐渐效仿,以致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短小的小马甲前片,缀有一排密纽,将胸乳紧紧扣住,这还是束胸的花样。但追求开放的女子,也能将紧身小马甲演绎出风情,采用轻薄纱料制成背心,外罩网纱,露胳膊现肌肤,因而受到保守人士的攻击。
1918年夏,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一尺有余,及至暑天,内则穿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他认为这是一种淫服,有"冶容诲淫"的副作用,致使道德沦丧,世风日下。要求江苏省、上海县及租界当局出面禁止,"以端风化"。
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模仿异式不伦不类,并称其"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
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胳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牢狱之灾。
2
乳房解放运动
在乳房解放过程中,有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他就是张竞生。广东饶平人,留法归来后,任北大哲学教授。
1923年4月29日,张竞生在北京《晨报》副刊发表《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关于爱情的大讨论,吸引了梁启超、鲁迅等著名人物参加。在长达两个月的讨论中,他受到了多数人的批评,但从此声名远播。
1924年,张竞生的《美的人生观》讲义在北大印刷,这是一部充满小资产阶级思想的讲义。在"美的性育"一节中,他倡导裸体:裸体行走、裸体游泳、裸体睡觉等,认为"性育本是娱乐的一种",并像今天的"夫妻夜话"节目那样,十分详尽地介绍了"交媾的意义"和""神交"的作用"。
这让理学笼罩的中国为之一颤,张竞生成了乳房解放的舆论引导者:"束胸使女子美德性征不能表现出来,胸平扁如男子,不但自己不美,而且使社会失了多少兴趣。"一时间,大家闺秀开始悄悄放胸,让乳房自由呼吸,自主生长。当时,新闻媒体称为"天乳运动"。
1926年,北京、上海各发生两件轰动性的"桃色新闻":一是张竞生公开出版了《性史》一书,大谈"性的美好";二是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怂恿"第17届西画系采用裸体模特,并在画展公开这些"裸体淫画"。
社会哗然,报刊学界纷纷声讨。结果,《性史》被禁,刘海粟差点被当时占领上海的军阀孙传芳抓起来了。他们确实比时代超前了好几步。
林语堂曾经描述过《性史》开卖的盛况:买书的卖书的忙成一团,警察要用水管子冲散人群。被禁后,坊间盗版翻印不计其数。《国民日报》的副刊也开始介绍起"曲线美"了。
3
1927年的"裸奔"
任何道德层面约束的打破,总是随着政治格局的打破而改变。
1927年在中国历史上,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年初,国民政府从广州迁到武汉,武汉一时成为国民革命运动的中心。国民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震颤着武汉三镇妇女的心灵。3月8日,国民政府组织20多万军民在汉口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随后,军民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突然,名妓金雅玉等人赤身裸体,挥舞着彩旗,高呼着:"中国妇女解放万岁!" 等口号,冲进了游行队伍。她们都认为"最革命"的妇女解放,是裸体游行。
3月28日,蛇山南麓的阅马场热闹非凡,妇女协会宣传组走上街头演讲。她们现身说法,卷起裤腿,光着脚丫控诉缠足之苦。宣传组成员顾灵芝高声演讲:"要坚决放脚,要坚决剪发,还要坚决反对束胸!束胸是最不人道主义的!束胸是一条毒蛇!它缠着我们妇女的肉体和灵魂……"说到激动处,她脱掉上衣,双手托着丰满的乳房说:"你们看,这就是真正的解放。"并热泪盈眶地振臂高呼:"全中国妇女解放万岁!"在妇女协会的号召下,妇女摆脱买卖婚姻,放脚剪发,反对束胸,提倡自由恋爱。
此年7月,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限三个月内所有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随后,解放乳房运动蔓延全国。
禁令是下了,千年的风气不是一蹴而就能改变的。卫清芬女士90岁时还清楚记得自己束胸和放胸的经历:
"我比其他女孩子发育得早,乳房特别大。打从十五岁起,我妈就开始给我束胸,用一根花布条子,缠了一圈又一圈———怎么能不疼呢,有时候疼得腰也直不起来。"那年,是1924年。出嫁后,束胸的事,就落到了丈夫身上。
1927年,"禁止女子束胸案"颁布后,她大着胆子扔了束胸布。那时没胸罩,光着身子穿外衣,抢眼。被保守的公公看到,立马将她丈夫叫到正房里暴训一顿。卫清芬才放了几天的天乳,又束了起来,上街时被女警察罚了50块大洋。公公起初嘴还硬:"罚就罚,我还出不起这钱?"某天,一个妇女组织上门来检查,发现她还束胸,又罚50块大洋。这下,公公心疼起钱来,再也不过问儿媳束胸不束胸了。
4
做女人挺好
中国传统的束胸习俗,在激进的文化健将的攻击下,在西方风气的影响下,在风起云涌的革命浪潮带动下,渐渐被彻底颠覆,成为禁止缠足后,妇女解放的最大一次革命。
此时,胡适刚刚回国,在中西女塾毕业典礼上,做了著名的"大奶奶主义"的演讲。他提出:"没有健康的大奶奶,就哺育不出健康的儿童!"
上海刚创刊的时尚杂志《良友》刊出了胸罩专题,介绍欧洲女性胸罩的式样与使用方法。这像重磅炸弹在时髦女性中开了花。沪上百货纷纷引进这些"舶来品",将其摆放在橱窗最醒目位置。太太小姐、新女性、交际花争相抢购至脱销。
胸罩当时被称之为"义乳"。1914年美国女子克劳斯贝(Caresee Crosby)用两块手绢和一条窄缎带制作了第一副胸罩,束乳而不压胸,而且突出了胸部。
广东中山籍的民国大腕影星阮玲玉,身着旗袍,风情万种的倩影,给后人留下了惊艳的一瞬。作为最早戴"义乳"的中国妇女之一的阮玲玉,胸乳圆润,与旗袍的曲线结合得近乎完美。
这种曲线的风韵之美,受到新潮人物的极力追捧。在上海,女装追求性感风情,热衷表现身体立体感的设计风格,袒胸露臂成为女性服饰的时尚潮流。张爱玲喜欢穿着奇特服装"招摇过市",总给人们标新立异的感觉。在茅盾的《子夜》中,更详尽描述过那时上海滩开放的风气。
5
泳装秀身材
上海、天津、北京的公共泳池,北戴河的海滨沙滩上,都曾出现过一些身着泳装的摩登女郎。1930年,民国内务总长朱桂莘之女洪筠,穿着西式泳装在北戴河游泳,令舆论哗然。影星们更走在风口浪尖上,胡蝶、白杨等人,一个个穿上泳装,走进泳池,在阳光下展示她们健康、健美的身躯,"秀"身材,更"秀"观念。接受西方思想的大家闺秀、职业女性,走出了这一小步,也是对封建礼教宣战的一大步。
1937年,"美人鱼"杨秀琼在淞沪之战,冒死泅水过江,给坚守四行仓库的"八百壮士"送去青天白日旗,激励"八百壮士"勇敢抗敌。1935年杨秀琼赶着国际泳装的新潮头,穿上了两截式泳装,她的泳装形象刊登在《中华》杂志上。她是广东东莞人,12岁即一举夺得自由泳两项冠军。1933年,在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上囊括全运女子游泳全部金牌,在场观看的蒋介石夫人宋美龄认她为干女儿。
广告总是能第一时间反映时代的审美动向。此时的招贴画、月份牌,出现了半裸美人,以薄纱、布帛略盖胸部,呈现出丰腴性感的审美趣味。甚至很多广告商以西洋名画中的裸女为基础,换以中国美人的头部,以招揽生意。
那时,林语堂就在《中国人》中惊叹过:"对于妇女的幽禁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其速度之快,使那些十年前离开中国现在刚刚回来的人感到惊讶。"
习惯总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惊讶中慢慢产生的,以至于今天,人们不再会为女子性感的装束惊讶了。这就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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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上海中西女塾学生
身着旗袍试穿乳罩的阮玲玉
身穿泳装的民国名媛洪筠
穿上新款两截泳衣的杨秀琼
第77期《良友》的封面女郎杨秀琼
内衣外穿:这是民国时期的月份牌
圆润的身姿(月份牌)
旗袍(月份牌)
2010-09-19
configuration大哥
2010-09-03
什么叫好?
2010-09-02
亲达达,快饶了奴家罢
看梁文道《我执》,里面提到万物都有自己的"真名",即是抓住事物本质的名字。如果知道一个事物的"真名",那么你就可以召唤它、驱使它,不但可以令鬼推磨,还可以令磨推鬼。法师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应该就是用风雨真正的名字来指挥它们。恋爱中的人们也是这样,乐此不疲地给对方制造了无数昵称,认为这就是爱人的"真名",每天千万次地呼唤,企图套牢对方。
前几天无意看到一个女孩给男生写的情书,开头不是惯用的"亲爱的",也不是恶俗的"老公",而是"圣诞节出生的小狗",而她自己署名——"春天的小熊"。真是太甜蜜太甜蜜了哇!你是怎么称呼自己的爱人的,跟外人说起,又是怎么说的呢?
古诗里有"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那时候丈夫和妻子是互称"良人"的。《说文解字》这么解释:在"良"右边加"阝",变成"郎";在"良"左边加"女",衍成"娘"。李白有"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花间词中有"问郎花好侬颜好",何等旖旎。单音节的"郎"、"娘"有点无味,就演变成"郎君"、"娘子"。到了宋代,就有了"官人",而女人自称"奴家",又自怜又给男人面子。
近代称呼"先生"、"爱人"都有点冷淡,不够热烈。反观各种传统戏剧里的爱情戏,经常有旦角拉长声音,滴滴娇声"相~~公~~~!"。哎呀我操,嗲不死我来!类似的效果,只有韩剧里女主角冲着男主角无效妖娆来一句"欧~巴~~"才可比拟。可话说回来,这毕竟是戏,谁要是生活中这么叫唤来叫唤去,也够二的。
生活里爱人彼此称呼,最常见的就是把姓省掉,直接叫名字。比如:他叫张大民,那么他媳妇洗衣服拧被单就会喊"大民,快过来搭把手";她叫王翠萍,她丈夫临睡前就会哼哼唧唧"翠萍,早点睡吧"。亲密之人才可直叫名字,外人这么叫容易误会。钱钟书《猫》里这么说:他没准备李太太为自己的名字去了外罩,上不带姓,下不带"先生",名字赤裸裸的,好像初进按摩室的人没料到侍女会为他脱光衣服。
关起门来,就有了更私密的称呼了。亲爱的、小宝贝、小心肝、小甜心这是比较常见的,还有哈尼、达令、北鼻、斯维梯等等。还有一种比较好玩的叫法是男女互相称呼小名,比如男称呼女的"毛毛",女的就反过来叫他"小宝"。这通常感情很好的阶段才使用。外人听了觉得恶心、肉麻,但,但但,这就是爱情啊。
让我们再来八卦一下名人:沈从文写情书,称呼张兆和"三三";张兆和回称沈从文为"二哥"。年过半百的冯亦代称呼黄宗英"亲爱的小妹",鬓已花白黄宗英称呼冯亦代"亦代二哥亲爱的"。看过徐志摩《爱眉小札》的,一定都觉得徐志摩太牛逼了,因为他给陆小曼取的昵称比鲁迅的笔名都多。几乎每封情书的称呼都花样翻新,比方说:龙龙、龙儿、我唯一的爱龙、眉眉、眉爱、爱眉宝贝等等等等,而他自己的落款也一样数不胜数:你的亲摩、汝摩、摩摩、你顶亲亲的摩摩……说实话,我还真是受不了连续看徐大才子情书三封以上。与之相反,王小波给李银河的情书称呼上就太一般了,通常就是:李银河,你好哇~!又憨又傻又可爱。
但这些还都是小虾米,在我们尊敬的鲁迅大神面前,这些都是浮云啊浮云!鲁迅先生是神马人啊?那可是民族魂呐!他老人家面对封建官僚和帝国主义总是如此的淡定!结果《两地书》里鲁迅称呼许广平:景宋(这个还算正常)、小刺猬(想不明白?回家慢慢想)、小莲蓬而小刺猬(双料亲昵倍加爱护,再想)、哥姑、乖姑(感觉好像杨过啊)。然后是他的自称:迅(这也算正常)、小白象(蜡笔小新?!)、你的小白象(嘿嘿),或者干脆发挥童年画水许三国绣像和在藤野先生手下画解剖图的功力,画一头小象。情书常见结束语:小刺猬,你千万好好保养,下回再谈。——你的小白象。哎呀,小白象童鞋好森情啊~!
爱人之间的昵称,使用得当,还会有些许情色意味,床底之间彼此腻歪,或可助兴。宋元话本里,男女称呼心上人为"风流俏冤家",即是一例。如果彼此称呼在伦理上犯禁一下,效果更佳。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过儿、姑姑算是纯情版乱伦。而民间荤话有"干哥干妹子,乱搞一辈子"之说。最典型也最多变的是潘金莲在床上对男人的多变称呼:正经的时候称西门庆为"爹"(相当于"老爷",称呼正房吴月娘为"娘",潘金莲等一干小妾都要低一辈),尊崇有礼;可是到了要行好事的时候,竟然开始颠倒,称呼西门大官人"我的儿",有点恃宠而骄的意思;快丢了的时候那妇人娇嗔花样百出,口里百般无不叫将出来:达达、亲达达、大JB达达,快饶了奴家罢~!达达源自蒙古人对父亲的称呼,但潘金莲在床上对西门庆呼叫不绝,却是女人对男人的屈服、顺从与膜拜。那西门庆听了,恨不得死在她身上。
再回到开头的"真名"。也许万物皆有真名,但是惟独爱情不可能有。爱情唯一不变之处,就是它总是在变。你怎么有可能抓得住它的本质呢?别处看来一个小故事,名曰《爱情历程》:老茶客对小茶客说,何为爱情历程,遂举例加以说明。譬如你太太同你刚认识时你叫她胡淑芬;关系进了一步就改叫淑芬;接过吻后叫芬;上了床叫芬芬;蜜月时就芬芬心肝肉肉儿混叫;生过孩子又还原为芬;人老色衰叫淑芬;闹离婚时指名点姓叫胡淑芬;法院判决后又回到最初的胡淑芬同志。这是爱情的全过程。小茶客点头称是。
2010-09-01
你翻过隔世的黑暗,又做了一片孤云
我们见过太多英雄临死前的豪言。一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又一例"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甚至鲁迅笔下的阿Q也在懵懂中喊了一嗓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你可曾听过这样的遗言:"中国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东西,世界第一。"这句没骨气的话,来自一篇文章《多余的话》。写这篇文章的狗熊,竟也是一位红色领袖,他的名字,叫瞿秋白。
少年丧母,他投亲靠友,尝尽冷眼后靠外交部的免费俄文培训有了一点糊口的本领。身为俄文专家,为继续研究俄国文学,他以北京《晨报》记者的身份前往莫斯科。为了应付报社的稿子,他在专注自己兴趣之余不得不用心研究俄国叉叉叉的报纸、杂志、书籍等资料。1922年底,陈独秀代表中国叉叉叉来到莫斯科。然而偌大一个莫斯科,除了这位瘦弱的书生瞿秋白,竟然一个俄文翻译也找不到。糊里糊涂,他被张太雷介绍进了中国叉叉叉。因为他的俄文水平,也因为他多少了解翻译了一些俄国革命的资料,他被尊称为"马叉叉主义理论家",在组织内的地位诡异地攀升着。直到"八七会议",到达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