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6

美国色/情业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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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里·C·弗林特是美国最知名的色/情业大亨之一,其事迹甚至被改编成电影。《花/花公/子》一般都色/情得高贵而含蓄(相对而言),弗林特的《好色客》(另译《风尘女郎》)则极为粗俗,里面更有个栏目《本月王八蛋》是专门恶搞政治人物用的,国务卿强/奸自由女神之类的图片层出不穷,甚至还巨款悬赏总统女儿的裸/照,这要在中国,早就死得连骨灰都不剩了。

就公众舆论看来,美国人似乎极为厌恶弗林特,但是他的书销量又非常好。面对接踵而来的官司,弗林特经常来回奔波在法庭与监狱中,还天天穿着"我操法庭"的T恤。到1983年他又闯了大祸,在封面广告上描写著名牧师兼道德卫道士福尔韦尔和他妈妈的第一次,下面还加了行小字:滑稽广告,不要当真——但还是吃了官司。最初几级法院认为这则广告没有商业或政治目的,仅仅是对福尔韦尔造成精神伤害,因此要求弗林特赔偿10万美金,罚款10万美金。不服判决的弗林特一直告到联邦最高法院,我们可以看看法庭上的一些精彩发言:

弗林特的律师:"我想说的是这起案件不仅仅是《好色客》和吉尔·福尔韦尔之间的争论,对这起案件的判决将不仅使《好色客》杂志再也不能为它的读者提供这种低俗的幽默以及其它低俗的幽默。它会影响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正如威尔金森法官所说的那样,我们的讽刺评论有着悠久的历史,在这个国家,你找不到哪份报纸上没有批评某人的漫画和社论的。如果吉尔 福尔韦尔可以因为遭受精神痛苦而起诉的话,那么任何公众生活中的人物都可以因为遭受精神痛苦而起诉。"

最高法院法官则认为,"一个炫耀着他全无瑕疵的个人记录和高尚的道德品质的候选人,并不能因为他的对手或者一位勤劳的记者提出相反的意见而大叫'犯规'","社会有可能发现言论另人不快,可这个事实并不构成压制言论的足够理由。的确,如果是讲话者的观点造成的不快,则这个结果就是将其交付宪法保护的理由","言/论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那它就一钱不值"。

而在由弗林特事迹所改编的电影《性书大亨》(又译《人人都恨弗林特》)中,他的辩护律师是这么说的:"我不会试图说服你们喜欢弗林特的所作所为,我自己也不喜欢弗林特的所作所为。不过,我喜欢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可以为我自己做决定的国家","我们住在自/由的国家。但自/由是有代价的,我们必须容忍不同的声音。若因为可憎而限制其自/由,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发现,自/由面临各种莫名的限制,什么都不能看,什么也不能做。"

最后,所有大法官一致认定弗林特无罪。步出法庭时,弗林特对记者说:"如果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像我这样的人,我相信它能保护所有人,因为我是最下贱最人渣的垃圾。"后来他参加了加州州长选举,口号叫"让赌场开遍加州",并且出了本自传,名字就叫《我作为社会弃儿的一生》。

这起官司在美国历史上也有着不小的意义,弗林特也因此以捍卫言论自由的斗士而自居。正如法学家和历史学家罗德尼·斯莫拉所说:"历史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关第一修正案的伟大战役,都是由那些受我们的文化排斥和忽视的人——我们的民权活动家,我们的三K党,我们的拉里·弗林特攻下的。"

说到民权斗士又要提一个人,马丁·路德·金。据说美国只有三个纪念伟人的节日,除了他以外,另两个分别是纪念哥伦布与华盛顿的。不过这位著名民权运动领袖,却是个超级嫖/客,基本上走到哪儿嫖到哪儿,频率之高、范围之广,完全够资格出本书,叫《嫖遍美国》,再配上光碟,肯定比《好色客》更卖座。并且此人性趣爱好十分广泛,从双飞到SM基本无所不好,白人妓/女是他的最爱。未证实消息称,此人叫床时会大喊I'm fucking for god。

一般人嫖/娼倒没什么,不过马丁路德金是个基督教神父,他的行为和他的信仰完全不相称,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当时的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既是政府公务员,又是个十分著名的道德卫道士,自然看不惯马丁路德金表里不一的行为。胡佛是个非常严肃的人,他甚至不允许自己的部下露出淫/荡的神情,此人的最爱便是KYD[某id]那样可以直接吓哭小女生的犀利眼神,像子正[某id]同学这样面部表情丰富又特别猥亵的必然被FBI拒之门外。

胡佛精心收集了马丁路德金《嫖遍美国》的全套光碟。不过拿到手也没什么用,这玩意一公布,FBI首先就要因为窃听和监视公民隐私而声名狼籍——其实他们的名声本来就已经够糟糕了。后来FBI终于掌握了可以证实马丁路德金嫖/娼的合法证据,胡佛屁颠屁颠的拿去找记者,可是没有一家报社愿意发表。报社声称:马丁路德金的个人品行与他主导的伟大运动没有任何关系。

胡佛只能悻悻而归,连最不要脸的小报都拒绝了他。道德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胡佛是个道德卫道士,他却喜欢偷拍公民隐私;马丁路德金白天是个牧师,晚上却在嫖/妓;而那些高举道德大旗反对弗林特的人却在法庭外开枪将他打伤,使得他在轮椅上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

美国政府跟色/情业的斗争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由于法庭从来就不愿配合联邦政府的扫/黄行动,这种斗争一直收效甚微,在这样的时刻,美国政/府说不定会很羡慕中国政/府。今年美国佐治亚州拉沃尼亚镇政府成功关闭了一家夜总/会,当地民众无不拍手称快,但政府实际上已经就此事打了八年官司,且屡败屡战。最后他们终于意识到,走法律途径是没有希望的,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地政府来了一招曲线救国:斥资100万美圆买下夜总/会,然后再将其关闭。

这让我突然感觉去美国开夜总/会是件很有前途的事情,你开一个美国政/府就会买一个。不过拉沃尼亚镇政/府还有一招,叫"农村包围城市",先把夜总会周围的停车场全部买下,最后夜总/会生意一落千丈,自然是关门大吉。可惜,无论哪一种方法,显然都不如  城  管  来得直接、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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